市公交总公司招标公告广告制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竞争性谈判采购
市公交总公司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广告制作
二、招标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招标时间
2016年7月8日上午9点
地点:公交总公司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
四、投标资格要求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应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临街营业门市,制作车间和有合法经营资格。不对中介组织及个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标。
2.投标单位需从事3年以上广告设计,具备制作安装人员,制作设备、安装工具,司内具有部分展示样品。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7日17时止,到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招标办购买招标资料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交人民币6000元保证金至公交总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文件和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7日下午5时前到达指
定账号。
八、招标单位: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单位地址:萍乡市安源区韶山东路168号联系电话:13907997964(刘先生)
九、监督机构: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公交总公司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