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交总公司公交客车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公交客车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更换约300只,预算金额5.1万元)
品目号 | 设备型号 | 数量(只) |
非贮压悬挂式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 | 0.5kg(碗状) | 300 |
二、招标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竞争性磋商采购
三、招标时间
2017年11月23日上午 9点 地点:公交总公司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带*号项目不得缺失或无效)
*(1)投标人具备萍乡市销售资格的区域代理商或生产厂家,须提供授权书或代理许可证(原件),不对中介组织及个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标。
*(2)提供的设备须是生产资质的正规厂家出厂的,质量要求符合GA578-2005/GA602-2013,提供有国家承认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质保三年。
*(3)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非贮压式0.5kg脉冲型)
*(4)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资料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5)投标单位产品的投保险,每次事故赔偿不低于100万元。
*(6)投标产品有两套启动方式①热引发②电控。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本次报价分三轮,以第三轮报价为终报价。
(9)招标文件将到单位招标办处领取,须提前3日拿到招标文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0 日17时止,到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招标办购买招标资料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至公交总公司财务部,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 月22日下午5 时前到达指定账号 ,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招标单位: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单位地址:萍乡市安源区韶山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13907997964(刘先生)
八、监督机构: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公交总公司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