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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GONGGAOXINXI

市公交总公司新区、安源公交站充电桩场地租赁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新区、安源公交站充电桩场地租赁(新区站场:临319国道的站场建4个充电桩,新区站场内建3个充电桩,安源公交站场3个充电桩)供应商建设工程包含:建站报备,用电申报,配电设施建设,充电桩建设及其他所有工程,用电补贴归招标方。


二、招标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招标时间

2017年11月20日下午2点30分地点:公交总公司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带*号项目不得缺失或无效)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充电桩由投标方全额投资,租赁我司站场使用,合作期限为7年。充电桩站场面积以实际占地面积测量,每月租赁场地费不低于3元/平方。

*(3)公交车辆充电桩新区站场7桩,安源站场3桩。

*(4)充电服务费参照现有价格(0.51元/度)基础上不低于优惠0.2元/度既充电服务费不高于0.31元/度,直至合作结束为止。

*(5)投标报价表。本次报价为三轮,以第三次报价即终报价为准。

*(6)充电桩公司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8)提供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9)提供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10)投标方提供主要产品相关技术检测报告。投标产品具有国家电网认可的检测机构(中国电科院、国网电科院、开普实验室、中检南方至少提供一家)出具产品型号的试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17时止,到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招标办购买招标资料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至公交总公司财务部,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下午5时前到达指定账号,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招标单位: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单位地址:萍乡市安源区韶山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13907997964(刘先生)


八、监督机构: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公交总公司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