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交总公司招标公告
市公交总公司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公交客车轮胎
二、招标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竞争性磋商采购
三、招标时间
2018年8月31日上午9点
地点:公交总公司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
四、投标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萍乡市销售资格的区域代理商,须提供授权书或代理许可证(原件),并提供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技术质量、产品质保书、产品技术说明书、相关业绩或进货渠道证明等)
2、提供投标人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符合本次采购经营范围),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5、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采购人)对上述费用概不负责,均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以三角牌、双钱牌、朝阳牌、成山品牌选其中一品牌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30日17时止到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招标办购买招标资料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至公交总公司财务部,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下午5时前到达指定账号,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天在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三楼会议室签到并提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七、招标单位: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单位地址:萍乡市安源区韶山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13907997964(刘先生)
八、监督机构: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公交总公司纪委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