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防暑药品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防暑药品(预算金额约6.8万元/年)
二、招标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招标时间
2019年5月7日上午9点
地点:公交总公司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是萍乡市供应经销商,须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不对中介组织及个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招标。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6日17时止到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招标办购买招标资料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交人民币1300元保证金至公交总公司财务部,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下午5时前到达指定账号,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招标办本项目联系人处签到并提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八、招标单位: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单位地址:萍乡市安源区韶山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13907997964(刘先生)
九、监督机构: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市公交总公司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