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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

总公司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行动方案

为配合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司干部职工要上下齐心,正视不足,继续坚持以创建工作为统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夯实工作基础,形成工作合力,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进一步全面提高全司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根据《关于印发<萍乡市2015年-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的通知》《萍乡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总公司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主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的工作理论,突出思想内涵,强化工作要求,着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实现测评指标的A级达标率和综合评分在交通系统处于优先水平,以萍乡公交扎实有效的创建成果助推交通运输系统的显著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明显提高。

二、工作目标

2015年是我市三年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局一年,全司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往年创建成果,强化创建宣传和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行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行业服务的满意度。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萍乡市2015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通过全司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使行业面貌明显改观,工作作风明显改善,行业管理水平和文明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并在保持往年创建良好态势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现测评指标的A级达标率和综合评分处于优先水平。

三、主要工作

为完成今年的创建工作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着力完成以下任务:

(一)深入发动,营造声势

1.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召开全司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2015年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各创建责任单位要分别召开本单位动员会。

2.全面启动宣传活动。通过简报、宣传展板等进行信息宣传;通过报刊、电视、电台进行媒介宣传;积极向中国萍乡网、政府网、文明网等网络进行网络发送公交创建宣传信息;通过公交站牌站台和车厢LED广告、服务窗口等进行公益广告宣传。广泛发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标语和公益宣传广告。

3.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知晓率。充分利用会议、培训、教育等场合大力宣传创建活动内容,确保创建工作人人皆知。

(二)抓好要点创建工作

1.公益广告设置

(1)加强车辆、站台、办公场所公益广告的设置,公交车、公交站台、站场等要加大对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确保每个类别不少于30%公益广告。

(2)完善智能化电子提示牌和公益广告显示屏建设范围和数量,不断优化公交线路。

2.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各公交车辆、站台站场等硬件设施的建设;尽快完善车站公厕、垃圾存放点、调度室及停车场的建设;在公交站台增加大型公益广告。要迅速对照各单位创建工作任务和项目,抓紧时间落实到位,保证今年8月前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3.努力推进志愿服务工作。要以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为重,以社会化、事业化、公益化、规范化运作为导向,要围绕“讲文明、树新风”和“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成效明显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形成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管理协调推进机制。今年8月前,要实现志愿服务工作规范运作、志愿服务队伍健全,全司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常态化,各单位注册志愿者比例达到在岗人数的40%以上且档案齐全。

4.积极配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交通秩序、公共环境、文化环境、单位环境和公益广告宣传情况的检查督导。各单位(部门)在此期间重要做好四个方面的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治理老式柴油公交车的车容车貌工作。

二是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以印发倡议书、公开信、安全生产摄影、公益广告、宣传板报等方式,加强文明礼让、遵章守法宣传教育。依托“黄丝带”活动,组织开展“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教育,正确引导员工养成“八不”文明交通习惯,规范对公交车、班线客运车辆的管理。

三是开展公交车专项整治。抓好公交车不依次进站靠边上下客、斜插停靠、行驶途中随意上下客、乱停、抢客挤站、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拒载老年人、残疾人及车容车貌不整、服务不规范等行为。

四是开展整治各类广告的专项行动。对到期站台广告、无主广告和影响市容观瞻的广告、没有办理规范设置手续或者规范设置手续超期的广告和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广告一律进行依法拆除或者整改。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在公交车站、站台等处统一合理设置长期的户外公益广告,使各公共场所广告设置井然有序,确保公益广告符合测评要求。

(三)充分准备好迎检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测评。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的目标、要求和程序,全力做好迎接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1.充分准备好迎检材料。规范和完善材料收集整理工作,举办一次材料收集整理培训班,对各创建责任单位负责材料整理的同志进行培训,确保所有材料精细、周密、规范。各创建责任单位要按照市局印发的《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测评体系责任任务分解表》中材料收集部分的内容和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创建材料;创建办负责将每条测评标准的材料收集汇总并上报局创建办。创建办负责制作本系统创建宣传画册、视频光盘等迎检资料。

2.大力加强人员培训。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测评体系责任任务分解表》,组织全司各创建责任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全市组织开展的创建工作系统培训。

3.积极参与模拟测评。按照《萍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模拟测评工作方案》,积极参与在全司范围内开展的三次模拟测评。通过测评及时发现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确保所有指标符合《测评体系》的要求。

4.认真落实片网联创。认真贯彻落实《萍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片网联创共建实施方案》,根据创建工作责任区域、专业线,加强片、线安排,具体落实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阶段:规划部署,宣传发动(2015年7月)。

1.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和萍乡市《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测评体系责任任务分解表》,尽快拟定并下发《总公司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

2.加强创建队伍建设。为保障创建的各项任务完成,经公司党委研究同意后,适时从司属有关单位抽调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到创建工作中。

3.及时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及时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公司党委与各下属创建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各责任单位对照市、局和总公司《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测评体系责任任务分解表》,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创建办。

4.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舆论声势;铺开社会面宣传,充分利用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栏、手机短信、宣传单、公开信、倡议书等多种途径,不断加强宣传,使创建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第二阶段:重要突破,整体推进(2015年8月至9月)。

1.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局和总公司《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测评体系责任任务分解表》,各创建责任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已达标的项目要继续巩固提高,对未达标的项目要着重整治,确保在今年8月份前全部达准。

2.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指挥部确定的实施项目,各创建责任单位(部门)要对照单位部门职责,制定行动方案,一一对照,按照时间节点,尽快按质按量落实到位。

3.广泛开展各种创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铺开“四全民四提升”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员工文明素质提升,提高行业文明程度。

4.印发《关于做好市交通运输系统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的通知》,各创建责任单位要根据市、局和总公司《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测评体系责任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收集、编制各类创建工作资料、档案和宣传资料,由创建办进行汇总后报局创建办。

5.全司每月召开一次创建联席会议,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责令各单位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迎接测评,总结归纳(2015年10月至12月)。

1.创建办制定落实迎检方案报局创建办,各级责任单位制定各自迎检计划,做好迎接省检组和国检组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媒体宣传,从7月份开始,要充分利用户外广告资源,加大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的投入。要抓好公共秩序、交通客运环境和市容市貌、市民文明行为和营造氛围等工作。

3.根据市创建办今年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反馈情况及问题,及时对全司各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完善、整改。

五、工作要求

1.抓住关键,攻坚克难。各创建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标准和要求,对重要部位开展联合攻关,促进创建工作上档次、上水平,出经验、创特色、见成效。各单位要对照测评指标,达到A级标准的地方要求继续巩固提高;只达到B级和C级标准的要加强薄弱环节,力争达标,争取不丢分。要按照行业抓窗口、道德抓诚信、共建抓区域的要求,抓要点推全局,提升整体创建质量。

2.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各创建责任单位要围绕市、局和总公司提出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任务分解表及创建重要的要求,针对本单位承担的创建任务,按照“目标明确、阶段清晰、实事求是、科学可行、领导有力、措施具体”的标准,研究制定2015年具体创建方案,要明确目标和职责任务,谁主管谁负责,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一包到底,确保达标。“一把手”要做到“三亲三到”,即亲自过问、亲自指挥、亲自参与,到一线去、到基层去、到困难的地方去;分管领导要做到“三主三抓”,即主动出击、主动汇报、主动协调,抓具体、抓要点、抓达标;其他领导要做到“三搞三抓”,即搞好配合、搞好分工、搞好协助,抓实、抓严、抓好,自觉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合力攻坚克难,全面统筹推进,奋力开创新局面。

3.加强基层,打牢基础。抓好文明创建,建好基础设施,提高基本素质,整体推进创建工作。只有面向基层,夯实基础,抓好基本,整体推进,文明创建才有生命力。一是注重抓实基层创建,开展群众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二是着力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三是着眼于提高干部职工基本素质。通过干部的示范教育,典型的榜样作用和多形式、多载体的教育方式,努力塑造新形象。

4.求真务实,重在过程。坚持求真务实,重实干、求实效。对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排出时间进度表,一项一项抓落实,并跟踪督查反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限期解决。同时,依照“单位管职工”的责任体系,各单位要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创建工作突出一个“实”字,不搞花架子和形式主义,不把实事办成扰民之事,认准的事一抓到底,抓好为止,抓出成效。

5.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将创建工作“一体化”,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在一起,形成行业文化建设与城市文明创建一体化格局。各单位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同持一把号,同奏一个调,把创建目标任务、工作部署与各自职能和行业特点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主动、积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合力,拧成“一股绳”。

6.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利用宣传媒体专栏,大力宣传交通运输系统创建动态、创建成果和典型经验。同时通过多种形式,普及文明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要不断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主要新闻媒体宣传公交文明建设成就,提高行业知名度。

各创建责任单位要根据以上工作安排,突出要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要求,与局创建工作同步进行。司属各单位创建工作绩效将纳入各单位班子和干部的年终考核内容。同时,公司党委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主管局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创建工作问责制,对没有完成创建任务、影响全市或全系统创建工作大局,特别是在中央文明办检查中失分丢分而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将对照《萍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总公司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