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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

总公司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

为做好我市争创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认真落实交通运输系统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汤文德党委书记、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张建良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副组长:傅正明党委副书记

张知纯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李亚宾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游跃民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陈良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易新乾副总经理

周克俭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张建良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成员:宋思芝、何华、龚方茹、杨国庆、谢春晖、段鸿、文玉萍、肖德良、罗军、江波、李翔、张勇、李琼、杨海玲、肖建萍、肖勇刚、董烈、黎敬萍、施萍、周鹏鸣、罗坚、刘绍峰、李景荣、曾佑纯、雷忠明、雷万春、高振国、彭凌军、邓文斯、汤志猛、姚磊、肖萍、黄国萍、肖世萍、雍开春、刘霞、游放恩、李勇

二、日常工作机构

总公司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组。各组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办公室。设生产经营部,由张建良同志兼任主任,肖德良同志、李翔同志任副主任,丁敏、杨小俊、游婵娟、廖小平、王毅、张丽、漆艳、杨艳和各单位创建工作联络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与总公司各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与市主管局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负责督促总公司各单位(部门)及时报送创建工作有关材料,并进行收集、整理、印刷、归档;负责创建工作会议的相关工作;负责总公司创建日常工作。

宣传组。由陈良球同志任组长,何华、宋思芝同志任副组长,胡琦、张颖、颜鹏、应盛远、付艾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总公司各单位(部门)做好创建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细则》要求,对全司范围开展创建宣传活动,提高全司参与创建的认同感和积极性;协调中央、省、市文明指数测评人员做好入户测评调查工作。

三、督导工作组

总公司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另成立8个督导小组。由汤文德同志兼总督导,对全司创建工作和各创建责任单位(部门)进行总督导,听取各督导工作组和各创建单位(部门)的工作汇报。傅正明、张知纯、李亚宾、游跃民、陈良球、易新乾、周克俭、张建良同志兼任副总督导,为各督导工作组的责任领导。

各督导工作组的共同职责是:按照市政府、主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指挥部及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督导检查全司各责任单位(部门)进一步完善站场、站台、消防设施、车辆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督导责任单位(部门)对车辆,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司员工的服务质量和文明程度;督导全司创建工作人员积极维护公共交通环境,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完成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司创建工作水平;督导各创建责任单位(部门)认真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对不重视创建工作,创建责任不落实,创建工作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和诫勉。

各督导工作组的具体分工是:

一督导组

责任领导:张建良

责任人:周鹏鸣、江波、雷万春、雷忠明

负责对一分公司、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站场管理经营公司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导;负责公益广告的宣传、站点、站牌、站场督导。

第二督导组

责任领导:游跃民

责任人:彭凌军、邓文斯、李翔、肖德良

负责对二分公司、智能调度管理中心、生产经营部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导。

第三督导组

责任领导:李亚宾

责任人:汤志猛、姚磊、肖建萍、李琼、肖勇刚

负责对三分公司、电子电器维护中心、结算中心、机务技术部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导。

第四督导组

责任领导:傅正明

责任人:肖萍、黄国萍、何华、龚方茹、杨国庆、张勇、刘绍峰

负责对四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工会、退管办、IC卡中心、供应公司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导;负责对创建工作不重视、创建责任不落实,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约谈和督导。

第五督导组

责任领导:张知纯

责任人:肖世萍、雍开春、刘霞、游放恩、李勇、段鸿、文玉萍

负责对大修理厂、维修一厂、维修二厂、劳资部、财务部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导。

第六督导组

责任领导:陈良球

责任人:宋思芝、杨海玲、高振国

负责对五分公司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导;负责“黄丝带”文明交通运行和其他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全面督导;负责总公司家属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全面督导。

第七督导组

责任领导:周克俭

责任人:罗军、黎敬萍、施萍、董烈。负责对安全部、保安部、安全服务监察大队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导。

第八督导组

责任领导:易新乾

责任人:罗坚、李景荣

负责对基建办、驾校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导。



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