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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内行文

司属各单位:

2015年的春运2月4日开始,为期40天。根据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及总公司党委、行政要求,为切实做好春运期间总公司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高驾驶员队伍的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更好地服务市民出行,使全体市民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现结合总公司安全生产实际,作出如下工作安排,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春运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开展工作,总公司成立“春运”期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汤文德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周克俭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傅正明党委副书记

张知纯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李亚宾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游跃民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陈良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易新乾副总经理

张建良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成员:各营运单位(部门)、大修厂、维修厂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公司安全部,罗军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5607991177、6815206),负责协调督查处理日常工作,遇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总公司领导。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应对措施,提高春运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到人,确保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计划完成,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切实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总体目标。

三、具体要求

(一)安全部工作要求

1.总公司与各营运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安全责任状》;

2.监督各营运分公司与驾驶员签订《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工作落实情况;

3.监督一分公司与下属各股份车队负责人签订《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安全责任状》,并与各车主签订《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工作落实情况;

4.各级所签订《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安全责任状》和《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需留安全部备查;

5.春运前到各营运生产、维修、站场等单位进行安全管理工作走访,收集各单位(部门)意见,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派专人收集活动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利用总公司短信平台以一对一的方式向管理人员、一线人员发送安全警语,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服务责任。

6.对整个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组织上路上线检查,实施有效的现场监督和动态监控。

(二)安检小组工作要求

总公司六个安检小组于2015年1月30日至2月3日按检查要求内容对所有营运车辆机械性能、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就地整改,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坚决不准上线营运,对站场、修理厂、公交站台广告用电设施、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情况于2015年2月3日书面汇总报总公司安全部。

(三)营运分公司工作要求

1.春运前组织召开驾驶员及一线员工专项安全动员大会,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2.积极利用板报、标语、横幅等宣传阵地大造声势,渲染活动气氛,认真传达学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要求驾驶员在家注意休息,避免疲劳驾车,杜绝酒后驾车、超速、相互追抢、开车打手机、吸烟、抢灯、闯灯等安全陋习,使驾驶员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总公司安全管理、营运管理的相关规定,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3.各营运分公司及郊外线股份车队要对近年来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分情况进行一次摸查汇总,对交通违法满12分和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禁止从事春运,禁止驾龄不满三年的驾驶员从事郊外线的春运。按照安全管理网络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细化管理,责任到人,每位驾驶员都要有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责任挂钩,进行监督管理。

4.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掌握好道路运行情况,进一步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工作,遇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做好应急预案,管理人员提前组织安排,提醒驾驶员做好防雪、防冻、防滑、防雾、防风等工作,有效利用GPS信息平台严格控制车速,特殊情况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5.各营运分公司车辆须严格遵守总公司制定的单程运行时间规定和刷卡管理制度,杜绝各种不规范的营运行为和不良现象。同时告诫驾驶员和全体管理人员认真预防乘客在中途站上车时携带危险品乘车的现象,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在争创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维护企业的整体形象,春运期间停止外出包车业务,郊外线车辆严禁超员、超载、超速,确保安全行车。

6.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注意驾驶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要求驾驶员做好行车前的车辆检查工作,如有违反规定或造成责任事故,将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7.营运单位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做到大小事故上报,并详细记录好事故当事人姓名、年龄事故经过等,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四)站场管理经营公司工作要求

1.要做好郊外线车辆出站前的各项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出站营运,查堵“三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杜绝乘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

2.做好生产现场管理,按照“人、车”分流的要求,组织驻站和参运车辆按各班各线有计划、有秩序的营运,建立优良的车站秩序。

3.要加强总公司“四防”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并落实到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五)安全服务监察大队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一律佩戴红袖章上岗

2.安全服务监察大队要组织人员合理安排班次,以多种形式上线检查,严查严禁危险品上车。杜绝旅客中途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公交车。

3.维护乘车秩序和营运秩序的同时,要堵塞票证漏洞,对驾驶员的各种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加强教育和处罚力度,促进规范服务,减少有责投诉。

(六)修理单位的工作要求

修理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力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盲目蛮干,违章指挥,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生命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要位,努力完成各项维修任务,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修车质量,杜绝机械安全事故发生。

(七)应急救援大队工作要求

应急救援大队成员要熟悉救援岗位职责,熟悉应急救援设备使用方法。各分队负责人要加强队伍管理,做到集结迅速,救援有效。各大队成员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队伍及个人原因造成突发事件影响及损失扩大,将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责任。

(八)值班制度要求

各营运生产单位、大修厂、维修厂要在1月22日前上交值班安排表至安全部(含联系电话)。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早、中、晚及双休轮流值班。

(九)督导干部工作要求

各营运分公司督导、驻地干部要在春运前开好营运分公司班子会议,强调安全行车重要性,听取各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所有问题,及时协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把事故预防工作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开好每周安全例会,对司、乘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宣传思想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强化责任,确保通讯畅通,遇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及时报春运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直接上报总司主管领导,确保总公司的春运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萍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15年1月30日